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的夏季清凉饮料费从每年的6月份开始发放,发放时间为4个月(每年的6月至9月)。
届时杭州市主城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企业退休人员将收到杭州市人社部门送上的这份专属于企退人员的夏季清凉福利!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对象为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企业退休人员。
发放月份为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四个月。
发放标准为每月元,每月15日与当月养老金一起发放。
其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对象为在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保养人员。
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退休人员不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这四个月的夏季清凉饮料费将按月随退休(职)待遇发放。
具体发放标准,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年6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能领取到6-9月四个月的清凉饮料费;
年7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能领取到7-9月三个月的清凉饮料费;
年8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能领取到8-9月两个月的清凉饮料费;
年9月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能领取到9月一个月的清凉饮料费;
这些冷饮费均随每月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以上内容,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